在這邊推薦一下好吃的年菜給大家~~

這是我每年必買的好吃年菜推薦

這邊的年菜好吃又新鮮 可以預購很方便 又可以宅配 相當方便 推薦給大家^^

年菜  

酒後開車被當場查獲要被送辦,但如果是吸毒開車,即使是3天前吸毒,3天後開車,一樣會開罰!宜蘭警察分局去年5月9日追查宜蘭市河濱公園殺人案件,檢驗一名葉姓嫌犯的尿液,結果呈第三級毒品K他命陽性反應,進而發現,葉姓嫌犯在當天清晨3時9分許,曾駕駛自用小客車,行經宜蘭市環河東路河濱公園旁。警方不但將葉送辦,並以他涉有「汽車駕駛人,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吸食毒品」的違規行為,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,宜蘭監理站裁罰新臺幣6萬元,不得考領駕駛執照1年,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。但葉不服,向宜蘭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訴訟,他承認開車,但辯稱不是開車當天施用毒品,是在開車前2、3天拉K他命,不該被罰,聲請撤銷處分。法官審理時認為,此案爭執點是,駕駛人駕車時未吸食毒品,或距離吸食時間已有數日,是否就不構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的要件?法官認為,相關條例的規定,是規範吸食毒品後駕駛汽車,即可處以罰鍰及吊扣駕駛執照,並不必要達到影響駕駛判斷、不能安全駕駛程度才能開罰,法規立法的目的是要防止施用毒品後,在體內存有毒品成分,影響交通安全。因此,法官認為,葉既然在拉K後駕駛汽車就是違規,不能說是不是在開車時吸的,吸食完畢有一段時間就可以免責。法官最後裁決,葉雖主張他施用K他命是在駕駛汽車前2、3天,但縱使是事實,但違規事實也因他吸毒後 開車就已經成立,因此,駁回葉的行政訴,葉還是要受罰。3天前拉K,3天後開車,要不要罰?宜蘭地方法院判要罰。記者羅建旺/攝影 分享 facebook
99011A6F88254E40
arrow
arrow

    z8b5h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